针对当前严峻的抗旱形势,我省将在3月15日前兑现财政部下达我省的77.75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较去年提前一个月,以支持农民进行抗旱浇麦和春耕生产。
记者16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在获悉财政部将提前拨付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信息后,省财政厅立即着手制订分配意见和实施方案。财政部资金下达后,迅速将分配意见和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为保证补贴兑现工作迅速展开,建议省政府以2008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规定为基础,不作大的调整,实施今年补贴兑现工作,并建议省政府以明传电报形式部署补贴兑现工作。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明传电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力争补贴资金及早兑现到农民手中,省财政厅减少环节,加快补贴工作进度,两项补贴资金由省直接分配、拨付到县(市、区)。要求乡镇财政所以村组为单位,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尽快张榜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及时编制补贴资金落实方案逐级上报省直补办,省直补办2月25日前批复完毕。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统一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兑现到农户,要求兑现工作于3月15日基本结束。
省财政厅要求,在补贴兑现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