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长效机制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之后,国务院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对乳品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同时对乳品批批检查,以此保证乳品的安全性。
“这个只能说是应急措施。”王丁棉对记者表示,“原本质检体系的人员就不多,监管的种类范围又大,工作量很大,再抽出去驻厂,这是不现实的事情,另外,目前要求乳品批批检查,这更不现实,我们做不到批批检查,国家要求从检查这个层面做到安全,是耗费人力、物力,应该去建设一个长效机制才是最可行的。”
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就已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诸多努力。2004年国务院曾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卫生部门制定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各省市政府也制定了《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食物中毒作为其中一项。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宣布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审议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工作。
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表示,应针对乳品监管体系薄弱环节,在科学借鉴国际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尽快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
“单纯靠政府的力量无法做到的事,应该让市场去做。例如一旦抽检出不合格的产品立即公布,让消费者去选择,让市场来决定。这就给企业生存的压力。”王丁棉说。
索赔:相信法律的力量
田享华
相比几年前阜阳的“大头奶粉”,三鹿奶粉事件的索赔要更快、范围更广。去年9月12日后,国内近百名公益律师就组成了三鹿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团(下称“援助团”),为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其中重要内容就是索赔。
此前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患病婴幼儿均获得了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如今,初步的赔偿标准和方案也已出炉。一些家庭开始领取赔偿,但这一方案仍被认为有值得探讨之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问题的圆满解决不仅关乎数十万患儿和家庭,亦将为我国今后类似案件中的司法救济提供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