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厅、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内贸办、省工商局等10部门联合,至4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农业畜禽和水产养殖、食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经营流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出口等环节进行检查。记者彭桂红、实习生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