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XFN-ASIA) -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称, 决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 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 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发改委同时下发通知, 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 确 市场平稳 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 防止出现价格异 波动 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 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 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 波动的预案, 努力 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发改委是在08年1月开始实施食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