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日联合行动”中,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责和定区域,使每一个餐饮单位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每一位监督执法人员都有明确的监管单位,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这是市卫生局在这次活动中的态度。
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要实现四个100%,即: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农村地区,将做到乡镇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与此同时,采取“抓典型、推全面”的方法,树立一批典型以示范,处罚一批落后以警示;取缔一批低劣以惩戒,带动更多的餐饮单位上等级,上台阶,提高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百日联合行动”的成果,对联合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暴光,及时将联合行动的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并向社会公布,让群众了解、关心、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