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
类似情况可处3万以下罚款
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可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或采取其他避免危害发生的措施: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或者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而不采取召回行动的;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食品生产者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生产者在实施食品召回的同时,不免除其依法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相关新闻
绿标大白兔已上市
已经下架了20多天的大白兔奶糖,昨天在北京正式上市,但由于上货周期的影响,目前并不是所有超市均已有售。
昨天下午,记者在家乐福中关村店看到,新版大白兔奶糖已上市,且在包装上贴了印有“不含三聚氰胺,请放心食用”的绿色合格标签。据销售人员介绍,奶糖上午刚上市。5分钟内,共有10多位顾客买大白兔奶糖,温女士说,“国家都说了有绿色标志的就没事,所以我很放心。”有部分顾客甚至只看绿标,不看生产日期。
昨天本市主要在万客隆和家乐福的部分超市开始销售大白兔奶糖,其他超市从今天开始,也将陆续上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