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检局了解到,印有免检标识的产品包装可以使用到今年年底。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超市购买牛奶时发现,有的乳制品包装上仍印有“国家免检产品”的标识。
自治区质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上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都是9月14日之前已经印好的,为了避免企业现存包装浪费,已经印好的有免检标识的包装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使用,在此期间不作为违反免检标识规定查处。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依法查处。 作者:温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