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提出,要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免费治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事件责任查明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由责任企业赔付。(9月20日《南方日报》)
这些生产“结石奶粉”的无良企业,理所当然地要承担他们恶劣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仅要负责患结石症的婴幼儿的检查、治疗费,而且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婴幼儿及其家庭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国务院的决策反映了“结石奶粉”受害家庭和广大群众的愿望。
蒙牛集团牛根生承诺,对因食用这三个批次奶粉造成身体疾患的消费者,蒙牛将按照国家标准加倍赔偿,五年内查出由此造成的疾患由蒙牛负责到底。网友说,老牛还算有点良心,老牛的表态是最诚恳的!我以为,这个承诺还是识时务的。但不能仅局限在被抽查的三个批次奶粉,而应该是蒙牛集团所有产品使消费者蒙受损失的,蒙牛集团都要负责到底。
国家赔偿标准究竟多少,我不知道。但国家有关部门要抓住处理毒奶粉事件契机,参照国际标准,大幅度提高企业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标准。不仅乳制品行业要这样做,整个食品行业乃至所有行业都必须这样做。近年来,一些企业为了小团体利益,抬高物价,提高薪金,动不动就说这是“国际惯例”,那是与“国际接轨”。赔偿消费者损失也该遵守“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了。
过去,我们对国外消费者受到侵权,损失不大,却漫天索要巨额赔偿的行为感到不可理解,认为太苛刻了。其实,这是有其合理性的。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它们在经济运行包括产品出现重大问题索赔理赔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只有让无良企业为他们的恶劣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杀鸡儆猴,促使企业猛醒回头,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变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
参照国际标准,大幅度提高企业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标准,是对人权和生命的尊重。象征性的赔偿,轻描淡写的处罚,尤如隔靴搔痒,对不法企业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只有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参照“国际惯例”从重处罚和重金赔偿,该破产的让其破产,毫不手软,让见利忘义的不法经营者在经济上、政治上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大头婴儿”、“结石宝宝”一类悲剧重演,从而重塑和振兴民族工业。(编辑: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