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提升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省质监局以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大冬会食品质量安全为契机,结合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充分发挥“两个前移”和“区域监管双重责任制”的作用,多措并举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全部实施无证查处工作”有关要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生产等违法行为。凡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以及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吊(注)销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建议卫生、工商部门吊(注)销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大米、小麦粉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依法从重处罚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对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造假的,追查生产源头,坚决取缔,并及时追查食品去向并予以召回,严防流入消费环节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饮料生产企业非法使用回收马口铁罐、啤酒生产企业非法使用非B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非法使用回收塑料及使用非食品包装材料包装食品等违法行为。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坚决严厉打击,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不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承诺规定的小作坊。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不诚信的小作坊要责令停产,严格依法处理,并进行公示。督促小作坊自觉履行质量安全承诺,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小作坊,必须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并报请当地政府坚决取缔,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六是借助新闻媒体加大执法打假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造声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百姓科学、健康、安全消费。及时曝光一批制假制劣违法案件,震慑制假违法行为。同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举报和免费咨询服务等方式,营造人人监督,时时监督、处处监督的良好氛围,使假劣食品无处藏身,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编辑: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