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以“环境友好、健康养殖”新理念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养殖和用药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取得了明显实效。在水产品药物残留检验中,各项指标完全符合SC/T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NY5053—2005《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和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技术要求。
今年七月,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派出技术骨干,分片对全省水产养殖行业养殖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抽样检测。邵武市拿口镇加源养鳗场、水北镇德胜养鳗场、宏利达养鳗场、大埠岗镇和美养鳗场、和平镇平源养鳗场以及邵武市鱼种场、晒口新浦商品鱼基地等5家鳗鱼场和2家常规鱼养殖基地作为抽检对象。共有7批次29头份个体完整、体色正常、鲜活的鳗鱼及商品鱼进行真空包装,加冰运输等环节,经省检测中心科学检测后得出上述结果。
据了解,在此前的两年中,邵武市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结果均未检出药残超标现象,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