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蔬菜质量监测单位:
现将《2008年蔬菜质量监测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蔬菜质量监测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蔬菜质量监测工作的意见》(青菜篮子办〔2008〕5号)要求,为综合评价各区、市蔬菜质量监测单位工作成效,促进全市蔬菜质量监测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一)批发市场。对规定的重点蔬菜品种进行全批次抽样检测;不合格蔬菜协议销毁率达到100%;与入市蔬菜经销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签订率达100%;对主要经销商建立管理档案,覆盖面达90%以上;对入市蔬菜建立登记台帐,登记率达90%以上。
(二)零售市场及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单位。对规定蔬菜品种每日抽样检测;不合格蔬菜协议销毁率达到100%;与蔬菜经销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签订率达100%;对主要经销商建立管理档案,覆盖面达90%以上;对蔬菜索证索票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
二、考核办法
主要采取日常工作检查与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日常检查。由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对照考核目标,不定期进行市场检查。
(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员及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对各蔬菜监测单位蔬菜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举报情况,经查实记录备案。
(三)媒体监督。各新闻媒体对蔬菜监测单位检测工作不到位情况的报道。
(四)定期通报。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月对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三、考核结果
(一)日常考核。实行信用等级及“红、黄”牌考核制度,即按得分由高至低,分为A.B.C.D四级,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A级;80分(含80分)至90分为B级;70分(含70分)至80分为C级; 60分(含60分)至70分为D级。对蔬菜质量监测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采取蔬菜检测工作不合格项倒扣分的方式(单项分值扣完则从总分中扣除)予以评定, 每月通报并通过媒体公示。凡日常检查不合格项累计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累计扣分达到40分以上或弄虚作假、被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经查实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加大检查密度。凡不合格项累计扣分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的单位、累计两张“黄牌”的单位或因检测工作不到位出现食菜中毒事件的单位,予以“红牌”罚出,即取消其蔬菜质量监测单位资格,收回检测设备,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二)年终总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据日常考核结果,平均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终取得蔬菜质量检测良好以上等级的单位,可参加全市“菜篮子”暨“三绿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