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海省西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民委、食品药品监管等处(科)室负责人和市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员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开展情况和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检查。
督查过程中,西宁市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民委、食品药品监管等处(科)室负责人和市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员认真按照年初各区、县政府签订的《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逐条对照自查,落实工作目标情况,通过督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为全面掌握各区、县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有效预防和减少农牧区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农村牧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下一步,西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结合2008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重点对奥运会、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用品展、中国夏季酒类商品交易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和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和农牧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