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长乐市鳗鲡无公害养殖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以总分97.14+9.5(创新点得分),名列全省第五批鳗鲡无公害养殖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3家参评单位第一名。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此次验收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组织,对照《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养殖类)》的要求,验收组对考核内容逐项进行了验收考评。验收组认为,长乐市在开展鳗鲡无公害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措施具体有力、工作创新点突出、示范推广效果显著。验收组一致同意长乐市鳗鲡无公害养殖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验收,并将建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鳗鲡无公害养殖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荣誉称号。
据了解,2005年,长乐市鳗鲡无公害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列为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二类项目,市鳗业协会为该项目承担单位,长乐有10家鳗场被列入示范区建设,建设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