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质监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一年之后,意见征求近日即将结束。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拟规定,国内所有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酒、糕点、茶叶5类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3层。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去直接接触食物的初始包装后,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酒、糕点、茶叶的包装层数不能超过3层,粮食更是不能超过两层。此外,如果除去保护或固定产品的必要空间外,视商品的不同,包装空隙的体积要控制在10%~55%以下。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品包装宜采用单一材质,包装材料宜采用当地资源比较丰富,可回收利用材料。应对包装废弃后的处理进行预评估,不应使用无法进行最终处理(填埋或焚烧)的材料,鼓励使用可循环再生、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应尽量避免由于包装材料选择不当、空隙过大、结构复杂而产生的间接成本,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