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时,福山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菜贩子的凳子下塞了两沓蓝色的塑料袋,没有任何质量标识或合格标志,系之前普通的超薄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场宣传政策,菜贩子最后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会改正。执法人员暂扣了马某剩余的180个超薄塑料袋,并当场处罚马某50元。
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福山区另一超市也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以百货类商品标价1角钱出售。顾客提出质疑,超市收银员却称,“限塑就是塑料购物袋要卖钱”。
接到顾客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调查,发现超市使用的塑料袋是6月1日前购进的,没有任何标识和收费条码,厚度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却以0.1—0.3元的价格出售。执法人员随即将该超市违规销售的1万余个塑料袋全部予以没收,并对超市进行了处罚。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遇到的这类超薄塑料袋属搭车收费,消费者应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