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从6月1日开始执行以来,仍有个别经销商违规使用或出售不合格塑料袋。
24日,工商萧山分局商业城工商所对一经销塑料袋的商家开出了1000元的罚单,并没收不合格塑料袋万余只。据了解,这是萧山工商部门开出的违反“限塑令”的首张罚单。
6月1日开始实施“限塑令”起,商业城工商所就加强了对辖区内“限塑令”执行情况的检查。
6月11日、12日,为有效监控塑料袋销售源头,商业城工商所在做好前期摸底排查、宣传教育、个别指导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辖区25家塑料袋批发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漠视“限塑令”的经营户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一个星期后,该所对责令整改的经营者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者沈某仍未履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而且现场查获其销售的3种塑料袋不合规定。
据沈某说,这些塑料袋都是以前积压的货,“限塑令”出台后,他为了减轻损失,就偷偷地销售。
根据相关处罚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塑料购物袋批发商沈某作出处理:责令沈某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罚款1000元,并没收万余只不合格塑料袋。
根据规定,如有商家销售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塑料购物袋,或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工商部门除现场责令改正外,还可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市民如发现仍有非法生产和提供超薄塑料袋的企业或经营者,可以通过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那么,哪里可购到合格的塑料袋?商业城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商业城内的五金百货市场和江南百货市场共有20多家商户在经销合格塑料袋。通过他们的日常巡查,除了被查处的沈某,该区域内所有塑料制品都达到了国家相关规定。
据介绍,符合“限塑令”规定的塑料袋与超薄塑料袋价差悬殊,以大号塑料袋为例,厚型袋均价每个0.3元;而薄型袋平均每个0.1元。
工商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塑料袋时,记得向批发商索证,并比对证上的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和袋上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