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限塑令”实施的第一天,东小口地区的各大型商场超市都备足了各种环保购物袋,收费塑料袋也已明码标价;而集贸市场似乎并没被“限塑令”限住,塑料袋使用依然如故。
商场、超市环保袋
收费塑料袋齐全
6月1日,正值儿童节,又是周末,到家乐福超市购物的市民络绎不绝。记者看到,不时有市民询问购物袋的价格,超市里也在醒目的位置悬挂了标志牌。2角一个的环保塑料袋和1元一个的大型购物袋成了居民的主要选择对象。一些自备购物袋的市民,则在收银台前“暗暗窃喜”。“我自己带袋子就是方便,又节省开支又环保。”李阿姨笑着说。没有自备购物袋又不愿意花钱购买袋子的市民选择双手“举着”商品回家。
西三区超市发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6月1日当天,塑料袋的使用量明显减少,多数顾客尽量不用塑料袋,少用塑料袋。在社区,“限塑令”成为居民的话题。5月27日天通西苑第一社区居委会向居民免费发放近千只环保购物袋,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天通西苑三区70岁的董振儒老人,用两个月的时间,亲手缝制了30多个大大小小的布制购物袋分给亲友使用。“支持环保,不用塑料袋。”
“限塑令” 受阻集贸市场
记者又采访了多家菜市场,看到“限塑令”在市场推行受阻,商贩还是使用“以前”的超薄塑料袋。蓝桥菜市场很多小商贩根本不知道国家“限塑令”,仍然在使用各种颜色的超薄塑料袋。“我们这里的塑料袋不收钱,一斤西红柿才1.4元,再向顾客要2毛的塑料袋钱,谁还买你菜啊?”一位卖蔬菜的摊贩对记者说。太平兴园菜市场,商贩正在“推销”手中的塑料袋。“手中的这些塑料袋使完了,就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了。”一个水果商贩讲。记者看到,部分市民买菜都自备布制购物袋,这也给集贸市场推行“限塑令”开了一好头。
违规提供塑料购物袋 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据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价款,凡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以及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