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盐田保护和盐业发展规划》近日正式出台,对我市从现在到2020年的盐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规划。
据了解,我市原有盐田总面积108.5平方公里,市、区两级政府决定盐田开发利用43.6平方公里。《规划》制定了到2010年的近期目标是稳定盐业生产,保证食用盐、小工业用盐本地供应,"两碱"工业用盐本地合理储备,生态管制区、湿地保护核心区全部保护,生态敏感区控制开发,结合海水淡化工程,争取浓盐水利用规模达到每天1万立方米;到2020年的远期目标是,结合盐业生产技术进步,适度调整盐田布局,保证食用盐用原盐、小工业用盐本地供应;生态管制区、湿地保护核心区全部保护,生态敏感区结合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部分开发,浓盐水利用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