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改善卫生监管模式,5月12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印发《关于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通知》(德卫监[2008]13号),制定《德州市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公示内容采用公示牌或公示表的形式,在餐饮单位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量化分级级别、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档案、餐饮单位卫生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验收台帐、近期被举报投诉情况、卫生监督意见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名称、责任卫生监督员、公示日期、举报投诉电话等。整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随后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转为常规实施,作为日常卫生监督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