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餐饮单位使用的酱油和食用油进行质量抽检。市卫生监督所在市本级餐饮单位抽检了5个品牌的酱油,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对当地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进行了抽检,检测食用油70份,检验项目为酸价和过氧化值。检测结果显示,被抽检单位使用的酱油、食用油合格率均达到100%,说明全市餐饮业食品原料采购关把关较好。
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酱油时要注意察看标签说明,选购和使用品质上佳的酱油。家庭中食用油的存放,应避免太阳光直接照射或高温,一旦闻到“哈喇”味等异味,表示已变质,不可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