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傍名牌”存争议
晨报南京讯 在金庸所著的《射雕英雄传》中,“北丐”洪七公爱吃鸡,江湖传闻他“每天一只鸡”。如今,“洪七公”真和鸡扯上了关系,不过这一次是因为“洪七公”被人抢注成了烧鸡商标。
昨天,南京日报记者从南京正道商标事务所获悉,“洪七公”商标刚刚获准注册,国家商标局已下发正式的商标注册证书。“洪七公”商标注册人是南京的一家食品企业。据悉,该企业的一个主打产品正是烧鸡。有关人士认为,将“洪七公”商标使用在烧鸡品牌上,有利于提高产品知名度,能迅速引起消费者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金庸小说主人公名字被抢注为商标现象比较普遍。2007年8月,南京市民黄先生申请了“黄老邪”商标,注册范围包括保健、医疗辅助、按摩、卫生设备等,目前该商标还在申请过程中。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将知名作家的小说书名、小说人名抢注成产品商标,应该属于“傍名牌”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小说作者可以追究商标持有人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