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以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于2008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代号为“飓风”的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大检查行动。检查对象为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店堂于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布的违法广告。检查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种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监测检查、调查取证,及时将查证属实的违法药品广告上报省局,同时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省局将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暂停销售的经营企业。通过开展代号为“飓风”的药品广告大检查行动,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有效的广告管理和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和广告申报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现象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