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包括小麦粉、大米、肉制品、乳制品、茶叶等在内的28大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将被重罚。
从市质监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市、县两级质监局从现在起将对全市范围内28大类食品进行生产和销售主体的资质检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4月1日以后如仍发现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等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已获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未获证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生产无证产品的,予以取缔。
这28大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