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民外出旅游、购物、聚餐明显增多,为了保障市民节日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天津市卫生局特别发布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
市卫生局要求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和服务,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和接待能力供餐,避免因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在运转时的交叉污染而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餐饮单位要执行百人以上大型集体用餐登记和留样制度。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