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至14日,接到命令的荔浦县工商局各基层工商所立即开展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拉网式排查,共检查相关经营户194户,收缴涉嫌侵犯“花桥”商标专用权的酱油213袋。
根据有关证明材料表明,这些酱油假冒的痕迹较为明显,除外包装标识的茄子图案末端为圆角、色泽偏红外,提起酱油向着光亮处,是透亮的;而真货标识的茄子图案末端为尖角,色泽紫亮自然,由于包装内层加了一层黑色,提起酱油向着光亮处,不透光。
涉嫌经销侵权酱油的销售商共有7户,但其存货数量一般较小,少则几袋,多则几件(20袋/件),荔浦县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根据有关票证和台帐追查进货渠道和制假的窝点,以正本清源。
这次检查是应桂林市工商局及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要求作出的快速反应,荔浦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打击此类的商标侵权行为。 (韦 鉴 李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