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下发2007年圣诞节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举办圣诞活动的各宾馆饭店,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宾馆饭店不得采购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非定型包装的各类直接入口的熟食品必须自己加工制作,一律不得外购。不购、不收、不用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制品、超过保质期限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凡进行凉菜加工的单位必须设置凉菜间,每餐使用前应进行30分钟紫外线空气消毒,室内温度应不高于25℃。凉菜的切配距开餐不得超过2小时。圣诞宴会上装饰用的蔬菜及食用的水果,必须经过清洗消毒方可上桌或食用;禁止供应生食水产品。
圣诞演艺活动和聚餐活动所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隔夜食品必须采取冷藏法处理,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堆放,成品、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并加盖保鲜纸或保鲜盒,以防相互串味,交叉污染。
餐饮单位经营管理者应加强内部管理,不得滥用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禁止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供应圣诞自助餐的单位应配备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就餐场地和餐具;自助餐台应有专人负责;夹菜工具应做到一菜一工具不得混用。(记者 张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