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临近尾声。为验证国务院规定的12个100%量化指标在我省是否得以实现,从即日起,由省级26个厅局组成的8个验收工作组,奔赴各州市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受省政府委托,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昨日对验收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5日至23日,8个验收组将分赴16个州市的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加工企业、超市、屠宰场、食杂店等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实地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样等形式进行全面验收。通过验收促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在全省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务院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
据了解,专项整治12个100%量化指标为: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