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卖场根本就没有摆放农药检测仪,公示栏却称所有蔬菜合格。昨日,武昌工商分局对武昌一超市处以5万元处罚,并责令整改。据了解,这是武汉工商部门首次依照国务院新颁布的食品安全特别规定进行执法。
据介绍,执法人员于9月26日在武昌某超市蔬菜卖场检查时,发现其蔬菜农药检测公示台前,没有摆放农药检测仪器设备,而其公示栏内的各类蔬菜检测结果均记录为合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武昌工商部门依此对其进行处罚。
据该卖场负责人解释,该卖场的农药检测仪器在9月22日因为出故障正在修理,所以暂时没有使用。该卖场的所有蔬菜在进场前已经过严格的检查。工商部门表示,卖场未经检测,就标称合格,明显违背了国务院新颁布的食品安全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