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一核心人士处获悉,在推迟了整整一年时间之后,拟于下月起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或许又将面临推迟施行的命运。记者随后致电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处求证,对方告之因具办人员不在,无法作出回应。
据悉,该《通则》早在2005年9月15日就已正式发布,《通则》规定,在饮料及酒瓶包装上要有“警示语”或“劝说语”。如标注“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酒后请勿驾驶”等字样,这一规定适用于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