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无锡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从现在起建立起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到9月底前,猪肉销售实现协议签订率、责任书签订率、进货查验率、索证索票率、台账登记率、质量承诺率和亮证亮照挂牌经营率7个100%。
市场准入是市场监管的头道关,从现在起,全市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都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或猪肉批发市场签订协议,建立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制度,保证从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确保猪肉安全。上市销售的外地生猪产品,应当经本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复验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不得直接销售。
与此同时,强化市场主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调市场开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市场开办者既要与场内猪肉经营者、当地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又要审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查验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此外,进一步落实猪肉销售亮证亮照经营挂牌制度,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在公示牌上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信息。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起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届时一旦发现不达标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罚,猪肉产品将被强制退市。 (无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