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用油“身价”不断涨,但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今年第2季度全省抽检食用调和油、花生油合格率仅36.8%、36.6%,抽查41批次花生油发现超过50%有掺杂现象。省工商消保处处长肖扬武表示: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由于近期粮油价格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到花生油的原料价格提高,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原料价格较低的其它食用油代替花生油。
花生油调和油合格率最低
本次抽检发现,质量最好的是大豆油,合格率达100%,之后依次为葵花籽油、芝麻油、玉米油、菜籽油,反而是老百姓最常食用的食用调和油、花生油抽检合格率最低。其中22批次掺杂的花生油,包括:广州市增城益之元食品厂生产的“椰香浓香花生油”、东莞市粤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美誉浓香花生油”、佛山市澜兴植物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来登浓香花生油”,均是“脂肪酸组成”等4项以上指标不合格。消费者可登录广东省工商局网站(www.gdgs.gov.cn)查询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批次。
不合格“三同”食油热卖
据记者调查,广州市场虽没和不合格的食用油同批次的产品销售,但“三同”产品却不少,即和不合格食用油“相同厂家、相同品名、相同型号”。如在怡乐路肉菜市场小商铺,就在热销侨乡牌食用调和油和寿星皇牌特香花生油。根据工商部门的抽检,前者净含量不合格,而后者包括脂肪酸组成、相对密度等4项不合格。因为价格相比知名品牌的食用油便宜,老板表示,这两个牌子的食用油很好卖,寿星皇牌特香花生油5L装的还卖到断货。
按照现行规定,抽检发现某种产品不合格,界定该品牌的其他产品是否也需要撤架,要看它是否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同一天、同一批次生产出来。这一做法一直以来都遭到过质疑,反对方表示: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一般质量控制很稳定,不可能今天的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明天同一生产线生产出来的产品脂肪酸组成就合格了,这是导致每年抽检都发现有“老面孔”出现的一大原因。
对此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对此也有同感,上月初就出台了新规定,有“前科”的农资未经整改合格禁止重新上市销售,不再受批次不同的“先规”所限制。这样执法部门就掌握了主动权,送检的义务就转移到了企业身上,也杜绝了“老面孔”继续坑害农民。
此举让人拍手称快,采访中记者听到很多人的心声:食品安全重要性堪比农资,如果此“狠招”扩大范围也适用于其他产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