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淮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淮安市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备案管理,严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劣质食品添加剂。
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食品品种、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等。淮安市食安办组织质监等部门定期对备案内容进行跟踪监管与汇总分析。一旦发现企业备案材料中存在使用禁用原料、超量、超范围或使用无证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等情况,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将撤销备案,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后重新备案。目前,该市已有6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李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