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转发了《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所有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必须要有CIQ标志。
需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出口食品有:水产品及其制品、畜禽、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肠衣、蛋及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以及其他动物源性食品。大米、杂粮(豆类)、蔬菜及其制品、面粉及粮食制品、酱腌制品、花生、茶叶、可可、咖啡豆、麦芽、啤酒花、籽仁、干(坚)果和炒货类、植物油、油籽、调味品、乳及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罐头、饮料、糖与糖果巧克力类、糕点饼干类、蜜饯、蜂产品、速冻小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