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个月的幼儿在食用果冻时,不幸窒息死亡。悲痛的家长将果冻生产商告上法庭,索赔208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20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该案已被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
原告陈先生夫妇诉称,2005年3月,两人仅19个月大的女儿在上海家中食用小型杯果冻时,在没有发生其他任何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不幸被果冻噎住,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司法鉴定,认定该起事故属于果冻堵塞呼吸道致窒息引起脑功能不可逆损害,最终脑、心、肺等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此后,原告曾多次与被告交涉,并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被告赔偿,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果冻生产商上海华元食品有限公司,要求对其女因食用被告生产的果冻而死亡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并停止生产和销售所有的果冻产品。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夫妇共索赔损失人民币208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200万元。□卢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