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江都一位火锅店老板遇到一桩“新鲜”的麻烦事:几位食客竟然自带食物,投放到饭店的火锅中。酒店当即阻止并与消费者发生口角,最终消协出面调解,在饭店加收了10元服务费后,矛盾才得以化解。
食客
自带菜肴是顾客权利
前些天,张女士
和4位朋友到火锅店就餐,点了30元的锅底后,便拿出自带的火腿肠、贡丸和白菜、菠菜等,准备用餐,服务员当即予以阻止。而张等人则认为,现在许多饭店已不限制顾客自带酒水,自带菜肴也应该是顾客的权利。但火锅店老板却说,如果顾客都自带菜肴消费,那么饭店挣什么钱,还开得下去吗?
酒店
自带的食品卫生难保证
“酒店对自带酒水是不加限制的,可对自带菜肴却是禁止的,因为酒水一般不会涉及食品卫生问题,而顾客自带菜肴的卫生状况却难保证,万一顾客餐后出现食物中毒,责任界定将很难。”酒店负责人王先生说。
消协
全都自带饭店无利可图
江都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消费者自带菜肴消费,消费金额会大幅减少,而饭店提供的服务、餐具、燃料等成本没有降,必然导致饭店无利可图直至亏损。
各方观点
对于饭店遭遇 “自带菜肴”这件事,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在餐馆经营者中都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但大都对自带菜肴持反对态度。
饭店经营者
这种做法侵犯饭店利益
扬州“滋奇斋”的杨经理介绍,为省钱,经常有顾客偷偷将菜肴带到饭店消费。顾客“自带菜肴”,他们坚决反对,哪怕顾客不在他们饭店消费,这个例也不能破。饭店除了收取菜肴、酒水钱外,其他服务项目并不收费,燃料、人员、租金等成本又那么高,“自带菜肴”成风时,饭店将无法生存。前段时间,他们刚在醒目位置张贴 “谢绝自带菜”的提示。
扬州京华大酒店黄万祺认为,顾客自带菜肴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也违反了行规。顾客到饭店吃饭,菜肴只是消费的一部分,相关服务是与菜肴打包后提供给顾客的,从迎宾服务,到店内的地毯、装饰等设施,再到饭店提供的水电气和杯子、筷子、碟子、调料等,而这些成本都被算到了菜肴中,而少数顾客对这些成本却视而不见,自带菜肴无疑侵犯了饭店的利益。
顾客
为省钱自带菜肴太过分
扬州市区某物管公司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单位聚会时也曾将某特色龙虾店的龙虾带进一饭店,但遭到了饭店方的强烈反对,经过交涉,饭店在要求顾客“下不为例”后,才勉强同意。其实,自带菜肴的顾客有时不全为了图省钱,也有的是为了带些店里没有的特色菜,如果真正是这个原因而自带少量菜肴,饭店也不会有多大意见。但如果为了省钱而带很多的菜,那就太过分了。
律师
顾客应服从饭店规定
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顾客到饭店吃饭,双方所形成的消费和服务关系是平等的。对顾客来说,可以根据饭店服务的范围、价格和内容选择自己的消费,但如果饭店不同意自带菜肴,顾客必须服从饭店的规定。对于饭店来说,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完全可以对自带菜肴的顾客说“不”。而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顾增平律师则认为,消费者可否自带菜肴,其实可以参照自带酒水执行,禁止自带菜肴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属“霸王条款”。若饭店作明示告知后,可向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