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乌市头屯河区的四川籍来疆务工人员一家4口因自行采摘食用野菜(天仙子)造成中毒,13岁男孩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沙区的一家6口食用买来的卤制品造成食物中毒,9岁男孩离开了人世。本报一个月内报道的两起食物中毒致人死亡事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日,乌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同时提醒市民:夏季即将来临,要谨慎食用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
乌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夏季来临时,一些食品如生鲜食品、饮料、啤酒、冷饮制品、卤制品、水果、罐头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要谨慎食用。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夏季食品的抽检工作,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案件,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于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而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与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同时,乌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小组成员单位必须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与监管,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4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