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首家店亮相前埔
时间:2007/5/1 9:08:34 来源:厦门日报
昨日,位于前埔南区的“金锦华超市”被工商部门和街道联合授予全市“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据悉,这也是我市首家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据介绍,“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品牌管理,经营场所内从主题标识、广告用语、场内指示牌、人员服装、胸牌等都采用统一规范的标志。工商人员表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要求是:内部管理必须规范,食品质量要有保障。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在中、小型食品经营企业逐步推广示范店的管理模式,成熟一个,创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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