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六项整治标准
此次行动整治范围是:全市中小学校周边的餐饮店、食品经营店、流动食品经营摊贩。市政府就此制定六项整治标准:
——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执照,规范悬挂,无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健康证上岗,上岗时必须佩戴在胸前,工作服干净整洁。
———店内外环境整洁,废弃物盛放容器密闭。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容器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有序。
———操作间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店内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完善有效,配有能够满足最大就餐量的冷藏设施、餐具洗消设施、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容器和上下水设施。
———店内有卫生制度,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餐具标识明确,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落实索证验证制度。
———中小学校周边无占道经营行为和流动食品经营摊贩。
区县部门分工负责
按照规定,各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资格的餐饮店和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治,督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增添必要的硬件投入,并对整改后无法达标的单位予以取缔;工商部门加大对无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重点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同时,对校园内学生食堂和小食品经营点进行自查,规范其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