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某食品公司因涉嫌使用无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天然维生素E、特丁基对苯二酚等食品添加剂,被市质监局处以8万元的重额罚款。这是该市2005年对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来,处罚力度最大的一起案件。 “作为影响食品质量问题的主要根源,食品添加剂将是今年监管的重点。”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从近两年该市食品抽查结果来看,食品添加剂超标已成为该市食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2005年市质监部门抽验215批次地产食品,有10批次因苯甲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超标被判为严重不合格;2006年全市地产食品抽验中又有2批次因此被判严重不合格。另外,该市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大多也由食品添加剂的不当使用引起,对此有关人士指出,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当前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
为遏制企业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劣质食品添加剂,市质监局一方面对食品添加剂采取备案管理,即要求相关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就使用添加剂的产品名称、生产添加剂企业的情况等进行备案,经批准方可使用;另一方面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进行监管。截至去年底,该市已对全市151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状况实行了全部备案,企业对正确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大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今年质监部门将重点对添加剂微量超标、使用范围不清、标签标注不当等问题进行整治。
据了解,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销售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质监人员提醒企业,切不可因小失大。(记者王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