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农林厅透露的信息,根据国家《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并导致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省农林厅方面接着表示,禁止区划定后不得改变耕地农田的性质。当地农业部门应设置标示牌,公示禁止生产区地点、范围、面积,禁止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污染物种类等。
截至昨晚发稿,记者了解到,全省暂未发出农产品禁区首张“红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