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改制企业阆中市蒸馍厂厂长哈兴蜀手提1盒“阆洲亚酒”来到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报案:上个月厂里购买了价值1万多元的“阆洲亚酒”,分给职工过年,第二天职工就发现酒早已超过保质期。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阆中市蒸馍厂,实地察看仓库里堆放的职工退回的“阆洲亚酒”,发现部分包装盒底已霉变,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上印着生产日期2003年10月10日、2003年11月28日、2004年1月9日。根据办案经验,执法人员据此计算,该批“亚酒”已超过保质期,明显为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了陈某的过期“阆洲亚酒”100件。(图为受害者正在向执法人员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