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费委近日在温州、金华和湖州等地开展了一场“全省保健食品消费状况调查”活动。
从这次保健食品消费状况的调查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有58.6%的被调查人分不清保健食品是药品还是食品,有33.1%的被调查人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一些不法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宣传上故意回避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的具有保健作用的食品,属食品类范畴,他们大打“擦边球”,暗示该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具有某种疗效,以“似食非食”、“似药非药”等混淆概念伎俩,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有39.2%的被调查人认为保健食品可以起治疗疾病的作用,51.6%的被调查人认为保健食品具有一定药物功能,可以对疾病起到辅助治疗作用;有63.5%的被调查人认为使用保健食品的群体应该是老年人,有过半数的被调查人表示购买保健食品最重要因素是功效。
对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表示,要强化保健食品宣传的监管,重点对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以予坚决打击,遏制一切不法经营。
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要区分药品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而药品的批号是“国药准字”,购买时应当注意包装上的批号,确定该商品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购买时向经营商索要发票。推销商在产品介绍时,有夸大和误导消费者的言词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