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昨日发布了国家质检总局 “年货”食品专项抽查情况。其中,白酒食品共抽查了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5%。
安徽蚌埠市禹狄坊酒厂生产的金韵皖酒(规格:42%(V/V)495mL/瓶2006-09-19)、安徽亳州市金沙酒业有限公司金牌金沙王酒生产的四星级金沙(规格:50%(V/V)500mL/瓶)、安徽宿州华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品华夏酒(规格:48%(V/V)500mL/瓶)、广西桂林市七星和平酒厂生产的大米酒(规格:52%(V/V)散装)、广西桂林市桂大酒厂生产的米酒(规格:52%(V/V)散装)因己酸乙酯、总酯、杂醇油及酒精度不合格而被列入“黑榜”。
另悉,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全国127家企业生产的14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6%。 (记者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