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不仅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平衡,而且还容易被其他发达国家仿效,引发新的技术壁垒。相关产业,如何实现自赎,已经变成了紧迫的国家命题。
日本厚生劳动省2006年10月初通知我国驻日使馆经商处,称已于9月29日和10月2日起分别对我出口日本的松茸及其简单加工品、大粒花生实施乙草胺残留命令检查。日方称,近期在对我国上述商品进行进口抽查时,分别发现两批乙草胺超标。
福州海关日前透露,2006年1至8月福建省烤鳗出口16000余吨,价值2.1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约20%和26%。
据统计,广东迄今被日本退货农产品金额达到65.8万美元,迅猛增长10倍,占广东农产品出口退运金额的53.1%;遭遇退运的主要品种为果汁,退货额达到62.4万美元,而去年同期没有退运记录。
“影响巨大,影响巨大。”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鲁建华不久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根据海关统计,我国迄今对日本农产品出口45.4亿美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增幅较去年同期减少13.5%。
在山东省烟台市日前召开的第八届国际国蔬·食品博览会上,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翁鸣指出,2006年5月29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不仅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平衡,而且还容易被其他发达国家仿效,引发新的技术壁垒。
截止《小康》发稿,“制度”对中国的食品出口企业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相关产业,如何实现自赎,已经变成了紧迫的国家命题。
“列表”:一个产业的伤痛
难道日本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真得成了悬在食品出口产业头上的一把达摩克斯之剑?
山西东湖醋业的副总经理王正钢在发出这样疑问的同时,对企业产品的出口表现出了自己的忧虑:“日本严格实施其《肯定列表制度》后,会不定期分批检测其中的农药残留,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就不能出口。”
据了解,2005年该公司年产陈醋3万吨,出口优质陈醋230余吨。其中,销往日本的陈醋有100余吨,出口额30余万美元,全部是5年以上高档老陈醋,销往日本陈醋为罐装,进入日本市场后再由日商分装,用作保健品出售。2006年上半年出口形势不错,但以后却是个未知数,得看日本新制度实施后的具体检测情况。东湖醋业出口日本的陈醋销量占山西老陈醋出口量的70%~80%。
王的担忧是我国许多出口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产品不达标,企业就得死,尤其是一批抗打击能力小的中小企业,将会是灭顶之灾。
与王正钢相比,福建茶农李阿森的命运却要艰难得多。今年50多岁的他有不到两亩属于自己的茶园。往年,每到茶叶上市季节,与他签订合同的茶叶出口公司便会找上门来全部收下他的产品,有保障的“订单”让他的生活感到十分的惬意——他的茶叶全部出口到了日本。
但是,从2006年李阿森明显感到,茶叶变得越来越难卖了,收购产品的企业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总是以产品各种指标不合格为由拒绝或少收他的产品。到现在他才明白,这是茶叶进口国提高了进口标准。
现在,李阿森的生活变得无聊而又无奈,每天蹲在地头抽闷烟的他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他的茶叶还能不能卖出去。他说:他们村子像他这样的茶农有500多户,一样都找不到方向,没有订单,不能出口,生活可怎么办啊?
山东龙大集团宣传科长李永强也在发愁,为了应对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跟上新的检测标准,公司在原来1500万元购买的检测设备基础上,又花了几十万美元从美国进口新设备。李永强直言,不实行基地种植、养殖很难有效控制产品达标,而实行基地种植、养殖比向散户收购要增加10%~20%的成本,许多中小企业将无力承担。
检测费用也是一笔惊人的支出,据了解,一个样品的监测成本高达3000美元。中国质检总局估测,以每种食品平均检测200项计算,平均每批产品检测费用预计将增加到40000元。如果日方检验机构对某项产品检验的批次中有5%的不合格,就会对该项品种实行“命令式”检验,也就是批批检验;一旦一批产品中有5%超标,就要对这些产品实行闭关,巨额的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杨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