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2006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饮料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56.3%。
此次抽查了长春、吉林、白城、辽源、延边等5个地区15户企业生产的16个批次的碳酸饮料、果蔬饮料等饮料产品,合格9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6.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3个百分点。
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标注不规范和超量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有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用甜味剂代替白沙糖。此次监督抽查大、中、小型企业合格率分别为100%、66.7%和25.0%。抽查结果表明,该省大型饮料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能够持续保证满足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中小型饮料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薄弱,产品质量问题较为严重。
省质监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缺陷产品立即召回并销毁,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责成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认真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王宇 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