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7日,记者在鞍山市各大超市和小食品批发市场发现,不达标的“噎人”小果冻仍在销售。
在鞍山铁东一家超市,散装喜之郎、亲亲等几种不达标的小果冻仍然摆放在柜台上。记者随手拿起一种小果冻,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6年6月,虽然这些果冻杯口直径都大于3.5厘米,但杯底较杯口小得多,仅有1厘米左右。而另外一个柜台上出售的小果冻明显杯口直径小于3.5厘米,其生产日期为2006年4月。一位孩子的母亲说:“最不爱让孩子吃果冻了,就怕孩子噎着。”
对于小果冻禁止流通一事,该超市一位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听说不让再卖小果冻了,但不知道具体多大的果冻不让卖,他们也没有接到下架通知,如果接到了会立即下架。
随后,记者来到铁西一小食品批发市场,一位售货员被问及是否知道10月1日起这些小果冻不允许流通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并未接到通知。她还告诉记者,现在每天仍有很多人来这儿批发小果冻,多为经营便民店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家长对于禁止“噎人”小果冻在市面上流通都表示赞同。对于果冻伤人事件,业内人士认为,不仅仅是一个尺寸大小问题。好的果冻入口即化,而目前我国的果冻普遍使用海藻胶原料,这种东西不但不能融化并且光滑难取,一旦堵住小孩喉咙,危险性极高。因此,孩子在食用果冻时,最好有家长看护。(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