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已经持续数日,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处处长顾振华在解释这批“证照齐全”的问题猪肉时表示:我国现行的对猪肉流通领域的管理还是沿用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兽医卫生检验的规则,主要是针对猪的疫病、传染病,而没有把猪的一些饲料添加物的残留作为我们强制性检验的范围。
原来如此,怪不得在“动物产品检疫证、非疫区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的层层把关下,这些问题猪肉依旧可以畅通无阻。笔者想问的是:食品安全问题总是处在不断变化当中,我们的相关规定也应与时俱进才对,我们何以还用“20世纪的规定”管“21世纪的猪”?
更让公众担忧的是,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可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仅有100余个,保障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标准严重不足。而即便是这仅有的100余个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也大多数是在上个世纪建国初期或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的,可以说已然“年老失修”!
其实这种“20世纪的规定”管“21世纪的猪”的怪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食品领域,比如在谷物、水果、蔬菜的某些种类的杀虫剂残留限量上,我国的标准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10倍或更高。而一些早已被他国明令禁止的生产标准,在我国依旧可以畅通无阻。
时代在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我们的检验规则和标准不能“一劳永逸”,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的规则和标准,食品检验工作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