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昨天晚上,宋女士家里来了客人,她在小区超市买了两大瓶一小瓶“捆绑饮料”,感觉挺划算。谁知晚饭吃到一半,她的儿子大叫一声:“妈,这饮料快到期了你还买!”宋女士一看,儿子喝的那小瓶易拉罐饮料还差一个月就到期。宋女士说,现在商家促销手法太高明了,稍不留神就会被蒙。
调查:多数即将过保质期
捆绑销售、特价优惠、买一送一……记者在同济东路某大型超市内发现,捆绑食品十分普遍,捆绑方式真可谓是“百花齐放”,有两瓶饮料绑在一起的,有大瓶绑小瓶的,有将果冻绑饼干卖的,有将咸菜绑酱油的,还有将醋绑味精的……除部分食品属于商家正常促销外,其中一些表面看似实惠的“捆绑食品”实际上多暗藏玄机。
看到记者在“研究”饮料,一销售人员向记者直言,这些饮料快过保质期了,不过食用没问题。当记者问超市内会否捆绑过期食品时,该销售人员称,他们一般不会搭车捆绑过期产品,但促销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常有的事。“还没有到期,不会影响食用也不会损害消费者健康。”
据她介绍,用捆绑方式推销商品是现在商家普遍采用的招数,很多消费者就是冲着优惠促销活动而来的,有捆绑或者附赠等促销活动效果特别明显。
消费者:贪图便宜吃哑巴亏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由于购买的习惯,一般消费者看到大幅降价就会心动,很少注意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极易掉进“捆绑食品”的陷阱。
陈女士的女儿有每天喝奶的习惯,上个星期,她在海口某超市看到某品牌纯牛奶正搞买一箱送两瓶牛奶活动,因为常在这家超市买牛奶,陈女士看也不看生产日期便搬回家,谁知回家才发现这箱牛奶再过半个月就要过期了。
说到“捆绑食品”,郑小姐也是满腹牢骚:“便宜没好货。”她说,前段时间她在一超市买了两包“捆绑薯片”,“当时就冲着自己喜欢吃的那包荷兰豆薯片,觉得价格也划算就买了,哪知道买回来才发现另一包薯片快过期了,且是辣味的。全家人都不吃辣,那包辣味薯片最后扔到垃圾桶里了。”她说,当时买薯片时,辣味的那包薯片“辣味”两字被“捆绑”住了,她因为不仔细翻看,才吃了亏。郑小姐感叹,现在的商家蒙人的招数真“高”啊。
提醒:要留意食品保质期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购买到手的“捆绑食品”即便是即将过期的也很难投诉。因为,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只要没有销售过期产品和伪劣产品都不受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有关人士指出,之所以商家的这种劣行能够得逞,是因为消费者受贪图便宜货的心理驱使。而为了逃避责任,许多商家在特价销售、捆绑销售或赠送产品时,往往注明“不予退换”。这种食品一旦销售出去,消费者想找商家论理就难了。
因此,佛山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促销“捆绑食品”时,一定要先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