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商务部的规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酒类流通领域内统一实行随附单制,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溯源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完善酒类流通环境。各级管理部门、生产、经销企业都积极响应,随附单制实行一个多月来,得到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认可,但是,由于我国酒类管理现状所限,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形式化的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笔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因为不少生产者以及经营者把价格视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他们认为如果在随附单中填写真实的价格,那么就会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因此,他们选择在随附单价格栏中填上形式化的内容。如果说,价格栏可以填写形式化,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怀疑经销者对整张随附单是否也会消极应对,仅是走形式化的流程。相关部门在设计随附单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突出行业的特点,以更为有效的形式来获得更为翔实、准确的产品出厂内容,切不能让经销者“形式”了事。
除了随附单本身设计的问题之外,我国酒类管理制度的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随附单制度成为了一种形式,并没有切实真正落到实处。因为部门设置的原因,目前,国内仍有不少省市还没有成立专门的酒类专卖管理部门,酒类管理仅仅是作为一个工作项目由省市经委相关部门领导着。因此,在随附单实施过程中,全国各地还存在时间和行动上难以对接的问题。例如,上海随附单制度在7月初就正式实行了,各经销企业可以在制定地点购买到随附单并且运用到经销过程中,但是,市区两级酒类专卖局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少外省市的经销者并没有依照制度办事,换言之,有些外省市的随附单制度不能和上海接轨,这对他们的检查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有时候对于外省市来的产品只能做出暂时不查的无奈决定。应该说,酒类专卖管理问题一直是业界不断提及但始终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酒类产品作为高利、高税产品,为国家创造了相当的经济财富,但因为管理体制不似烟草那样实行完全的专卖体制而流失了大量的税收,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在人员配置上面的不到位也让管理工作遇到了大难题。另一方面,酒类产品的特殊性也让它的管理出现了多极交叉的局面,除了酒类专卖管理局之外,工商、质检、药检等相关部门也同时分管着酒行业。不可否认,如今随附单的实施运作流于形式,这方面的原因也占了一定的比重。
另外,随附单制度应当通过因地制宜的实施来避免形式化的问题。因为市场环境的不同,各地的酒类管理工作也不尽相同,对于一些市场环境秩序比较稳定的地区来说,随附单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地方的管理条例。例如,在上海这样科技文化水平较高的区域,有管理人员认为用数据化、网络化的随附单代替纸质的随附单更符合当地的市场条件。当然,这并不是否认随附单制度的可行性,而是强调在它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上应当以因地制宜的方式来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