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农业产业化新模式的探索
生产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能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以下的作用:(1)增加农产品供应链上不同阶段参与者之间的协作。(2)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为合同农户制定安全生产和操作标准。(3)对合同农户进行技术指导。(4)对农产品生产投入物进行控制。
目前我国已经获得成功的生产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有两种:“直属农场模式”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民协会)+农户基地生产模式”。
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在于能够弥补我国农产品生产部门由于过于分散、规模太小、难以采用比较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以及社会管理成本过高等方面的缺陷。
“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新模式
超市具备多种经营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客观条件:(1)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物流、销售设备和技术;(2)拥有可靠的标识系统和单品管理和跟踪系统;(3)外部竞争环境促使超市经营质量安全农产品。但超市所面临的问题是通过什么途径来获得可靠和价廉质优的质量安全农产品。
在超市想获得价廉质优的安全农产品的同时,有能力生产安全农产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也正在寻找零售市场,而农民也需要能够接受优质和安全农产品的稳定市场。因此,在三者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结,把愿意生产安全农产品的农户和有能力经营安全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及选择销售安全农产品的超市连接起来,加上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媒体的配合,高质量的安全农产品的“卖”和“买”难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实践中,已经有很多超市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分散的小规模农户来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
为了加快完善我国质量安全农产品供应体系,建议社会各方面在继续加强农产品产业链建设的同时,着重加强一元化安全管理,充分强化农业产业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把超市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范围,鼓励发展“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民协会)+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打破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建立跨越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管理机构,以便于支持和管理新型的“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民协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把产品送入超市,为农产品进超市创造条件。